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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共企业经营治理的制度改革及其启示

2019-09-01分类号:F279.313

【作者】陈美颖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日本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或外资入股的方式,逐步降低国有股权份额,最终将公共企业改造成为公私混合制的特殊公司形态。日本制定专门法案对该类公司进行规制,一方面赋予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性,另一方面通过政府持有一定股份以保证对企业的"话语权",同时从经营治理结构上加强对公共企业的监督。在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有必要以分类改革为导向,以专门的制度安排来调整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以混合所有制形式为依托,以"公共规制"和"商事自治"双重手段从财务会计、人事任免、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加强监督,保障国企的公开透明度,为重构公益类国有企业所承载的公共利益提供制度支持。
【关键词】公共企业  经营治理  混合所有制经济  公益类国有企业  日本
【基金】上海市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项目“PPP运行中私人部门权益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17BFX011)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日本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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