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试点后全面实施水资源税的探讨
2019-09-01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银川能源学院商学院
【摘要】水资源税改革是将资源税扩展到自然生态空间的关键环节,旨在利用税收杠杆调整用水结构、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定价、增强社会主体的节水意识、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2016年5月,国务院将河北省设为首个试点,率先展开水资源税改革工作;2017年12月,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北京、天津等9个省份,初步形成"1+9"试点格局。本文评价"1+9"试点地区水资源税改革的成效,分析试点地区水资源税改革中发现的问题,力图为全面实施水资源税厘清发展脉络。
【关键词】水资源税 税制设计 税收征管
【基金】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81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缩小我国收入与财富分配差距研究”(教社科司函〔2016〕35号)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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