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效裁判文书已决事实的适用规范
2019-08-28分类号:D925.1
【部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摘要】已被生效裁判文书所确认的事实在后诉中可以直接适用,当事人无须举证。通过检索裁判文书发现,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用较为频繁。已决事实并非绝对真实,其在后诉中的直接适用也不应是无条件的。已决事实作为免证事实的一种,在符合一定的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后诉中直接适用。
【关键词】已决事实 适用规范 程序规范 实体规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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