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实现路径考察——基于浙北荻港村的个案研究
2019-08-23分类号:D422.6
【部门】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探寻有效的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既是保障村民群众合法生态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之生态宜居目标实现的客观要求。本研究通过对浙北荻港村环境治理的案例考察发现,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实现机制是以广泛的社会资本为基础,以农村精英为组织领导核心,以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为支撑,以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为关键,以多元组织力量发挥为保障。尽管如此,在治理过程中依然面临着如何平衡"公民参与"与"政府主导"之间的张力、如何实现"地方知识"与"专业知识"之间的融合、如何增强"外部支持"与"内生力量"之间的互动、如何平衡"生产规模"与"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未来需要从治理理念、治理体制、治理方式以及治理机制四方面来总结提升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绩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环境 参与式治理 荻港村 乡村振兴
【基金】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农村社区治理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治理有效性视角下提升乡村技术治理绩效研究”(编号:SQZL2019A01);; 浙江省杭州市社科规划人才培育计划专项课题“乡村振兴理念引领的特色村镇重建逻辑与治理模式研究”(编号:2018RCZX18)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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