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与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纳税比较
2019-08-20分类号:F812.4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局财务中心 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摘要】2019年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了综合与分类所得相结合的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发生了变化。本文以举例的形式说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不但对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义务迥异,而且两类纳税人对境内取得同一所得项目的计税方式也不同,两者在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适用、纳税环节、免税收入等方面有显著区别。
【关键词】非居民个人 境外所得 扣除 免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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