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2019-08-15分类号:F279.2
【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
【摘要】7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等十三部委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指出,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有企业,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不得通过违规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方式维系"僵尸企业"生存,有效解决国有"僵尸企业"不愿退出的问题。国有企业退出时,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担超出出资额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的程序和路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问题金融机构退出过程中接管、重组、撤
【关键词】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预重整 《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僵尸企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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