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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研究

2019-08-01分类号:F812.42;F273.1

【作者】赵书博  王秀哲  曹越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为激励企业创新,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允许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低税率、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给予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等。这些政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包括:在研发环节,我国对企业创新的税收支持力度还比较小;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程度会受企业所得税税率影响;反列举的方式使一些研发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亏损结转办法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成果转化环节,优惠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应借鉴国外激励企业创新税收政策的经验,在研发环节,改加计扣除优惠方式为税收抵免优惠方式,根据企业创新活动的实质而非行业确定其是否可以享受优惠,对企业未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允许亏损向前结转退税;在成果转化环节,降低技术转让所得适用的实际税率等。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科技创新  税收优惠  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
【基金】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6BGJ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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