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视野下的监督受托人:制度困境与法律进路
2019-07-15分类号:D922.294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监督受托人制度体现了竞争执法机构、经营者集中方和第三方监督人的多元参与,有助于打造反垄断执法领域中"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但是,受制于监督受托人任职资格的保守性、任职范围的单一性、法律责任的模糊性等原因,我国现行的监督受托人制度尚难以充分发挥协同治理的功能。因此,有必要转变公私法两分的思维,在"协同治理"理论的视野下探寻监督受托人制度完善的法律进路。一是要从协同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层面拓展监督受托人的任职资格;二是要从治理行为制度化的层面丰富监督受托人的任职范围;三是要从协同治理主体的责任共担层面明确监督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监督受托人 经营者集中 协同治理 反垄断执法
【基金】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协同治理视野下监督受托人制度研究”(项目编号:CYB18138)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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