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若干税收法律问题
2019-07-15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摘要】税收立法不成熟致使我国现行税法与许多法律存在矛盾与冲突,对税收行政执法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羁绊,也对其他法律的实施带来一些麻烦,这是在新一轮税收立法中值得重视并加以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其中,企业破产法与税法的冲突引发较多争议并受到人们的关注。解决好相关问题,需确立处理税法与企业破产法关系的基本原则;《税收征管法》确立的税收优先权遭遇企业破产程序,需分层次处理好税收债权的滞纳金、相关收费、行政罚款等不同构成部分的偿还顺位问题;此外,还需要解决税收债权人的破产程序申请权、破产管理人的税收角色承担、破产财产处置税费承担模式等相关涉税问题。
【关键词】企业破产法 税收优先权 破产债权的偿还顺位 税收滞纳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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