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的策略
2019-07-15分类号:D996.2;F49;F832
【部门】公安部铁道警察学院
【摘要】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国性、快捷性、非接触性、服务分割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趋于失灵。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已成为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明确提出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纳入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范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462号决议》在国际法上明确了各国遵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的国际义务,鼓励成员国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为了更有效地防控虚拟货币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明确虚拟货币的虚拟资产性质,并在立法和监管中使用"虚拟资产"、"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等标准术语;第二,遵循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密切监测和定期评估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及其风险;第三,明确和细化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义务;第四,完善国内监管部门协调机制,推进国际监管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关键词】虚拟资产 虚拟货币 加密货币 数字货币 区块链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治预防腐败犯罪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ADJ00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法视域下我国反恐怖融资法律机制完善研究》(项目编号:17BFX141)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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