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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及其在中国的新突破

2019-07-15分类号:F812.42;F126.2

【作者】孙伊凡  谷彦芳  
【部门】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为应对个人所得的复杂状况,税收调节可采取普遍调节与差异化调节两种基本策略:普遍调节方式解决共性和一般的问题,用以体现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的无差别性要求;差异化调节方式则重点解决特殊的、对收入分配差别影响较大的问题,用以体现纳税负担的公平性、公正性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简单化,影响了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实现。我国第七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是一次最为体现个人所得税本质要求的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主要运用普遍性调节方式调节收入分配的惯例,将差异化调节方式纳入到税制当中。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主要立足于税负公平与公正,改革的方向是从以个人为单位征税走向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充分考虑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协调;实现免征额的法律动态调整。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调节收入分配  普遍调节  差异化调节  税负公平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我国直接税制度建设的约束条件与完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4BJY16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地区间税收与税源背离与均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5BJY135)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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