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PPP能否减轻企业税负——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2019-07-15分类号:F812.42;F283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同时,也给社会资本方的经营带来影响。企业参与PPP与政府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是否有助于其税负的减轻?基于PPP概念股上市公司数据,本文采用准自然实验框架实证研究了企业参与PPP对其税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参与PPP提高了其避税程度,降低了税负水平。分行业看,建筑业效应在统计上最为显著,而电力、热力等市政建设类项目企业参与PPP后税负不降反升。分区域看,东部和中部地区企业参与PPP对其税负有显著的降低,而西部地区并不显著。政策启示是在严格执行显性税收优惠的同时,规范PPP项目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关键词】PPP 税负 准自然实验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培育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治关联与企业创新投入”(2722019PY026);; 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地方财政研究中心研究课题“我国改革开放40年税制改革研究”(20180004)
【所属期刊栏目】贵州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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