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弱者利益保护规则
2019-07-15分类号:D923
【部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
【摘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有利于一方规则、单方意思自治规则以及弱方属人法规则彰显了弱者利益保护原则。学者对三类弱者利益保护规则的保护对象、保护手段及保护力度提出了诸多质疑。有的观点颇具合理性,也有的观点可待商榷。弱者利益保护原则无疑应当作为国际私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但无须在法条中专门作出明文规定,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规则设计中充分贯彻该原则,即是对这一原则的最好遵循。
【关键词】弱者利益保护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有利于一方规则 单方意思自治规则 弱者属人法规则
【基金】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强制性规定在涉外审判中的适用——基于我国审判实践的实证研究”(JAS180829)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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