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化解途径的新思路——基于问题企业“破产不停产”视角
2019-07-04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我国破产法对企业拯救制度主要是重整和和解两种方式,但在实务过程中这两种方式的手段都较为单一,很大程度上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挽救企业的效用。而在破产期间,企业由于停产停工造成的资源浪费、价值贬损等问题也加剧了破产审判的难度。为应对这些问题,“破产不停产”在不断的实践中应运而生。它通过维持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持续运营来保证企业整体价值免受不当贬损,达到资源整合优化、职工稳定、价值增益的效果。目前,该措施因为一些阻碍并未在司法实践中普及,但无论从法律还是经济效用角度而言,它都对企业的挽救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将其完善后,各法院在识别破产企业价值的情况下有所选择的使用“破产不停产”势必会成为未来破产审判的主要趋势。
【关键词】破产 不停产 破产审判 企业重生 优化资源配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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