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风险管控与治理改进:柔性治理或刚性治理——以山东佳福合作社为例
2019-06-25分类号:F321.42
【部门】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摘要】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治理机制设计影响了其风险管控。本文选取的山东试点的典型案例佳福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总体风险较小,但是内部社员参与积极性低,总体规模小。造成这一治理困境的表面原因在于规模边界小,承诺制导致借款不方便,领办人、投资人和托管银行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深层次原因在于:监管权责不对等导致对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采取了刚性治理,忽视了投资者和领办主体的柔性治理作用。因此,本文提出了刚性治理和柔性治理相结合来实现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风险管控。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信用合作 风险管控 柔性治理 刚性治理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我国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治理机制优化与风险防控研究”(编号:16XJY0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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