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体农民利益均衡分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调节金设定研究
2019-06-23分类号:F321.1
【部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在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均衡分享亦即调节金如何设定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核心。本文在实地调研基础上,揭示了七个试点地区调节金设定特点和存在问题。运用区域一级土地开发运营的理论和实践,探析了调节金量化机理,论证推演了可用于指导增值利益分配实践的量化模型。研究得到如下结论:调节金取决于入市地块所在区域一级土地开发出地率、土地征收成本与开发成本比值大小,商办和工业用途取值区间分别为[47%,63%]和[25%,33%];调节金比例需充分考虑入市地块所在区域的设施完备度及集体对设施投入程度,进行土地级别、规划区内外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并配以调节金修正体系;以总收益为基础设定调节金比例更能实现利益均衡分配。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调节金 利益分配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71473179);;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外协项目(2017)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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