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评价的主客体关系及其平衡
2019-06-20分类号:G645.1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摘要】大学教师评价,在人事管理和学术内涵上存在着"二律背反"。这种"二律背反"在我国大学的表现是行政力量的主导和学术力量的屈从。要实现大学教师评价主客体关系的平衡,需在"六个不唯"上做工作:评价导向上注重外显内在结合,不唯"可见表现";评价维度上考虑学术工作内涵,不唯"科研至上";评价标准上尊重不同学科差异,不唯"一把尺子";评价过程中引入教师主体功能,不唯"政策条款";评价方法上探索定性定量结合,不唯"数字迷信";评价结果上可行多方协商调适,不唯"一锤定音"。
【关键词】大学教师评价 主客体 二律背反
【基金】华中科技大学文科“双一流”建设项目基金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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