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
2019-06-14分类号:A811
【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从个体生活实践而言,美好生活是满足个体性的"匮乏性需要"、"自主性需要"和"价值意义需要"的生活状态;从人作为社会性存在而言,美好生活必须从社会伦理的维度加以界定,即满足"互予性需要"。追求生活之美好是每一个时代伦理学所承载的历史使命。为此,实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教化伦理"向"生活伦理"的生活化转向以促进美好生活的实现,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展的时代主题。基于现代知识论的"理解"方法,实现对"互予性伦理原则"的主体认知,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提供认知基础;被历史实践所检验依然经验有效的"道德的历史方法"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提供方法指导并开拓实践路径。培育伦理主体,对主体进行"伦理的"而不是"道德的"塑造;协调现实伦理关系,满足互予性伦理关怀;淬炼伦理共识,达成忧戚与共的价值共契,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生活化促成美好生活的重要理路。
【关键词】美好生活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生活化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展及前瞻研究”(项目编号:18AZX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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