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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税法下外籍高管应税工资收入额的确认

2019-06-09分类号:D922.22;F812.42

【作者】张晓  沈方  
【部门】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经过第七次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经生效。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包括了反避税条款,将自然人的跨境所得纳入反避税征管体系,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国际税收制度。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新税法下,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的所得税政策。为了帮助雇佣外籍高管的居民企业深入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为外籍高管正确申报纳税,本文将根据35号公告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案例阐述外籍
【关键词】应税工资  中国境内  居住时间  税收协定  收入额  个人所得税法  缔约国一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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