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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业务解析

2019-06-05分类号:F812.42

【作者】高允斌  
【部门】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要】全行业试行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是2019年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税人必须符合留抵税额退税的前提条件,即符合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规则和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时,才可申请退税。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以增量留抵税额为基础,且有60%的比例限制。另外,要注意准确处理好其与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出口退税及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留抵税额  增量  退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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