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法律体制的构建与方向选择
2019-05-20分类号:D922.295
【部门】澳门大学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
【摘要】为进一步促进大湾区投资贸易自由化,2017年内地与香港、澳门先后签署《投资协议》(CEPA 《投资协议》),不仅丰富了CEPA协议内容,填补CPEA投资领域法律空白,也在港澳投资保护方面有诸多创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府际协议的法律基础、新旧法之间衔接、政出多门等问题凸显,严重阻碍投资优惠和投资保护政策的落实。为解决这一困境,需要梳理和协调大湾区投资法律体系内部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外商投资法》与CEPA系列协议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加强粤港澳三地法律合作,增强互信共识,通过本地立法巩固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良好的投资法律环境。
【关键词】CEPA 投资协议 《外商投资法》 投资待遇 投资保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亚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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