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实践和发展
2019-05-15分类号:D993.5
【部门】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摘要】早在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就已提出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但其争议一直从未停止。近年来,面对国际社会变化的新形势,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在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制度出现了新的适用和发展情形。从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的理论基础入手,总结在国际海底区域的适用和发展经验,剖析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适用和发展困境的主要成因,介绍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上的努力和阻碍。以期在突破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缺乏事实上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开发制度操作性和可行性较低的发展困境的基础上,推动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在国际海底区域法律制度的适用和新发展。因此,厘清人类共同财产继承原则的内涵及性质,完善人类共同继承遗产原则在国际海底区域适用和发展的法律制度,通过坚持成本与效益并重、明确管理工作重点与核心和加强保护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等措施加快完善国际海底管理局的建设,推动人类共同继承遗产原则在国际领域的适用和创新发展。
【关键词】国际海底区域 人类共同财产 继承原则 国际海底管理局
【基金】教育部备案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项目(GQ17091);;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立项规划课题(JG18DB0066);;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辽教函【2018】471)号;;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立项课题(2019-NLZX-YB52)
【所属期刊栏目】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