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法融合视角下公益用地取得方式
2019-05-15分类号:D923.2
【部门】四川警察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
【摘要】现行公益用地取得方式并未明确加以规定,出现重强制轻协商方式、重干预轻市场方式的问题。通过对域外公益用地现有取得方式的梳理,按照法律关系分解对公益用地取得方式的主体和权利内容进行分析,从公私法融合角度分析了公益用地取得行为的性质,从利益平衡原则角度出发对公益用地取得的土地价格进行分析之后,明确提出我国公益用地取得方式的概念内涵,规范公益用地取得行为。
【关键词】公益用地取得 方式类型 权利内容 行为性质 土地价格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一般项目“三权分置背景下我国农地规模经营法律规制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8BFX153)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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