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上市公司破产的实施
2000-07-15分类号:F832.5
【部门】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郑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河南 郑州 450007
【摘要】各国在上市破产中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确立重整制度,设置破产监察人和破产财产管理人,对特种行业公司的破产进行限制。我国在上市公司破产实施中应注意:严格界定上市公司破产的适用范围,设置监察人,正确行使破产程序中的各项权利,科学认定破产债权和破产财产,建立重整制度,注意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上市公司 破产 破产监察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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