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公园建设的立法路径与当地社区利益协调研究
2019-04-28分类号:D922.68
【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现行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混乱,管理上交叉重叠,呈现碎片化管理,为了构建一个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应当以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符合国情的国家公园体制。在立法路径上,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国家公园法,同时针对每一个具体的国家公园进行单独立法。对于国家公园内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及用益物权权能受限问题,可以引入保护地役权制度进行生态补偿,重视民法手段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中的作用。
【关键词】国家公园 一园一法 保护地役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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