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平等权及其实现路径——基于受教育机会比例平等原则的视角
2019-04-15分类号:G758.4
【部门】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要】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平等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平等权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与要求。实现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实质平等,需要确立"比例平等"的原则,即在少数民族每万人中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应与全国比例大概平衡。在未实现或达到比例平等前,我国还应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实施一些优惠政策,但要在现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例如:将比例平等作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实质平等的原则与目标;区分不同的少数民族,体现优惠政策的差异性;区分不同区域的少数民族,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防止政策制定与实施上的反向歧视等。
【关键词】少数民族 高等教育 平等权 比例平等 优惠政策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地方立法的精细化研究”(项目编号:17BFX162)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民族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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