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救助式众筹的法律监管研究
2019-04-12分类号:D922.182.3
【部门】长春理工大学
【摘要】2016年《慈善法》的出台弥补了我国在慈善领域的法律空白,但同时也将个人救助从慈善中剥离出来,使得个人救助特别是众筹模式下的个人救助成为了没有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众筹行业的发展,一些公益众筹平台也纷纷出现,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个人,可以通过众筹的方式获得捐赠从而继续治疗并维持基本生活。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于个人救助式众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这样的众筹活动中掺杂着不少虚构事实、夸大事实的骗捐现象,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将个人救助式众筹当作一种生财之道,消费大众的爱心和同情。通过明确个人救助式众筹的法律属性,阐明个人救助式众筹的合法性地位,从完善相关立法、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的通力配合、加强善款使用监督等三方面着手,使个人救助式众筹能在合理有效的监管机制下更好地发挥作用,造福困难群众。
【关键词】个人救助 众筹 法律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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