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破坏鉴定机构现状分析及建设构想
2019-04-10分类号:D918.9
【部门】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郑州市自然资源局
【摘要】核心提示对破坏耕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性质判定和责任大小的确认,须依据耕地破坏司法鉴定,而科学、公正的司法鉴定需要规范的制度设计予以保障。我国现行的耕地破坏鉴定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从满足认定耕地破坏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刑事审判和行政处罚需要出发,探讨设置独立公正的耕地破坏鉴定机构很有必要。基于此,笔者对设置耕地破坏鉴定管理机构和耕地破坏鉴定机构提出了具体构想和建议。
【关键词】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活动 鉴定人 鉴定管理 司法鉴定体制 司法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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