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折旧辨析
2019-04-05分类号:F810.6
【部门】河北师范大学 财政部办公厅 武汉市委办公厅
【摘要】2019年起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虚提折旧改为实提折旧,将折旧计入当期费用,以利于会计主体进行成本核算。但计入费用的折旧在当期并没有对应的收入补偿,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与企业会计主体固定资产损耗先于收入补偿不同,政府会计主体与固定资产购建相对应的资本性收入的确认先于固定资产损耗即折旧的计提。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主体 政府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折旧费用 固定资产更新 单位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