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学生学习评价体系改革研究
2019-04-05分类号:F810.42-4;D912.2-4;G642
【部门】临沂大学
【摘要】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具有较强实用性、操作性和交叉性,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税法、税务、会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纳税申报、税额计算等,具有税务筹划、纳税管理等能力。但在课程教学中教师片面重视理论知识评价、终结性评价、教师评价等,不能很好地评价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为此,应当创新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的学生学习评价模式,建构以实用性和实践性为评价导向、以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为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关键词】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 学习评价体系 评价方式
【基金】临沂大学2017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税法与税务会计Ⅱ课程学生学习评价改革》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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