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制对高成长公司定价的影响——基于倍差法的实证研究
2019-04-04分类号:F832.51;F275
【部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管制是转轨经济体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一类重要形式,我国新股定价政策为研究价格管制对新股定价以及经济个体行为的影响提供了天然的实验环境。文章以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倍差法研究价格管制对高成长性公司定价的影响。研究发现,在价格管制的背景下,新股定价取决于公司当前的盈利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被限制,使得高成长性公司的发行价格被低估;高成长性公司的折价上市使其具有更好的市后表现。这一研究有助于理解IPO价格管制的经济后果,对注册制实施也有重要实践意义。
【关键词】价格管制 新股定价 倍差法
【基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金融安排与技术创新研究——基于江苏省经验数据”(CXZZ12_077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机构投资者报价与创业板新股审慎定价研究”(14BJY181)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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