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漠化治理区土地利用变化安全性评价——以花江、红枫湖、鸭池石漠化治理区为例
2019-03-26分类号:F301.2
【部门】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毕节市科技局 毕节市防治石漠化管理中心
【摘要】土地利用变化的安全性是可持续土地利用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以花江、红枫湖、鸭池三个石漠化治理区为例,运用"纵横向"拉开档次法,对石漠化治理区土地利用变化的安全性开展评价,为评估石漠化治理区土地利用变化效应和改进石漠化治理区的土地利用方式提供借鉴。结果表明:(1)石漠化治理区的土地利用变化明显。花江、红枫湖、鸭池三个石漠化治理区的土地利用变化面积比例分别为2.85%、3.34%和37.88%,表现为林地和建设用地增加,耕地和未利用地减少。(2)土地利用变化对不同治理区的综合安全性和生态、经济、社会安全性的影响不同。花江治理区和红枫湖治理区的综合安全性分别提高1.44%和0.46%;鸭池治理区的综合安全性下降了1.9%。花江治理区的生态、社会安全性有所提升,经济安全性有所下降;红枫湖治理区的生态安全性有所提升,经济安全性变化不明显,社会安全性有小幅下降;鸭池治理区的生态安全性有明显下降,经济安全性有小幅提升,社会安全性有小幅下降。(3)各治理区的生态、经济、社会安全性对土地利用变化的敏感性存在差异,其中生态安全性对土地利用变化最敏感。揭示石漠化治理区土地利用变化对生态安全性的影响最明显。在后续石漠化治理和土地利用规划中,应重点关注土地利用变化对区域生态安全的影响。
【关键词】安全性 土地利用变化 石漠化 “纵横向”拉开档次法
【基金】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课题(2016YFC0502607);;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黔教合KY字[2018]042号);; 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0514177)
【所属期刊栏目】自然资源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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