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农村新集体经济的可能路径——兼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
2019-03-25分类号:F321.32
【部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运用社会经济理论分析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发现,以物业出租为主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其运转受村民自治组织影响且分配没有体现劳动价值,虽然具有集体共享和服务优先的社会经济特质,但并不属于社会经济范畴。乡村振兴,经济振兴是基础。以强调经济活动依托第三部门、经济民主、服务先于营利和嵌入地方文化为特征的社会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经济形式。而农村社会具备发展社会经济的组织、产权和文化基础。乡村振兴可探索将社会经济作为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之一。
【关键词】乡村振兴 社会经济 新集体经济 农村股份合作经济
【基金】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基金项目(201718)
【所属期刊栏目】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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