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中的宽大制度与信息保密问题研究
2019-03-25分类号:D912.29
【部门】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竞争法治研究院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法律和风险管理部
【摘要】横向垄断协议行为被世界各个反垄断司法辖区列为重点打击的对象。为了提高发现和查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的几率,众多司法辖区先后效仿美国引入了宽大制度。宽大制度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理论为基础,吸引横向垄断协议的参与者积极寻求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合作。引入宽大制度的司法辖区通常都对宽大申请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但却鲜有对宽大申请被接受者身份信息保密采取措施者。宽大申请被接受者以"出卖盟友"为代价换取免除或者减轻自己所应承担的金钱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但却同时面临"告密者"身份信息被曝光而利益受损的风险。我国在完善宽大制度或者制定宽大制度相关指南的过程中,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赋予宽大申请被接受者身份信息保密的申请权。
【关键词】反垄断 横向垄断协议 宽大制度 信息保密 信息公开
【基金】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立法项目《经济法规清理研究》(项目编号:2018F19B);; 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发展计划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研究》(项目编号:2017F06B)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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