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分红税务解析
2019-03-20分类号:F812.42;F832.51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
【摘要】本文利用案例分析了作为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的几个税务问题。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应注意四个税务风险;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公司购买股票分红适用差别化税收政策;从境外非居民企业取得分红,可按规定抵免在境外缴纳税款;通过沪(深)港通购买港股取得的股息红利应缴纳20%个人所得税,非H股分红可适用税收抵免;股东向自己投资的企业借款,或者购买不动产、汽车过户给股东,视同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公司,部分省市适用核定利润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关键词】居民个人 扣缴义务人 分红 税务处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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