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条约》视域下读屏软件的法律之困与疏解之道
2019-03-15分类号:D993.8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视觉障碍人士等因生理之虞而有障碍于阅读者,其阅读之权利亦应得以保障,《马拉喀什条约》即以此为旨趣。然而,条约作为国际法之一隅亦为上层建筑,落实到实践以求予障碍人士以阅读之便方为应迎所需。读屏软件作为新生技术在实际生活中为阅读障碍人士带来方便,其与《马拉喀什条约》之精神不谋而合,但这一技术却有侵权之隙。技术中立原则并不能成为一项技术放肆侵权之理由,而一味限制亦将遏制新兴技术之发展。故从《马拉喀什条约》之规定出发,从法律层面再到技术模式探寻对读屏软件之规制,以求此技术既造福于阅读有障碍人士又不至逾法方是正举。
【关键词】马拉喀什条约 阅读障碍人士 读屏软件 版权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拉喀什条约》框架下便利残疾者使用版权作品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6BTQ010)的研究成果之一;;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境外追逃追赃的国际司法合作研究”(项目编号:16SKJD03)的研究成果之一;; 西南政法大学专项资助重点项目“‘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视域下中国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17XZZXZD-09)的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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