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
2019-03-10分类号:F321.1
【部门】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地处宁夏平原北部,人均耕地面积4.02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不足,农业人口净流出现象严重,在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过程中,平罗县将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了土地制度改革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经营权 房屋所有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平罗县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权 被征地农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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