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数字化税收政策体系建构的新观察与新思路:一个总体分析框架
2019-03-09分类号:F812.42;F49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摘要】OECD BEPS包容性框架提出的"双支柱"体系,为全球经济数字化税收政策最终走向多边协调的解决之路提供了可能。从第一支柱看,用户参与提案带来了理论创新,营销型无形资产提案实有内在缺陷,显著经济存在提案值得审慎支持。从第二支柱看,全球最低税政策的实施应以所得包含规则为主,以对税基侵蚀付款的课税规则为辅。对此,我国政策取向应兼顾当前实际与未来发展,坚持"政府贡献理论的一体化解释"与"地域性特殊优势等方法多元化适用"并举,宜将先选所得包含规则、后推从用户参与提案到显著经济存在提案落地定为缓释路径,亦或在系统评估之上,选以营销型无形资产提案与所得包含规则并用的"彻底性"改革方案。
【关键词】用户参与 营销型无形资产 显著经济存在 所得包含规则 政府贡献理论
【基金】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经济数字化下国际税收规则变革与我国税法的应对研究”(项目编号:18YJC820085);; 2018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经济数字化下国家税基问题研究:理论发展、立法实践与路径前瞻”(课题批准号:2018EJB001);; 中国法学会2018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互联网经济下的税收问题研究:以平台为中心”[课题编号:CLS(2018)D9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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