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管理机制探索
2019-03-05分类号:R197.1
【部门】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学系 福建医科大学卫生政策研究中心
【摘要】当前国家在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请纳入医保目录时,目前只给出了一个宏观的指导性原则,即"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具体的可操作性标准提供,这使得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项目遴选的决策上缺乏科学性。通过对境内外经验的思考与总结,文章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的管理机制提出了建议,并对审核流程进行重新设计,以期为我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医保目录 管理机制
【基金】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018R0043)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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