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TO监管经验与启示
2019-03-01分类号:F831.5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
【摘要】STO继ICO之后兴起2017年,全球ICO(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融资快速兴起,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ICO视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禁止。2018年以来,全球ICO活跃度逐渐下降,市场趋向于冷静。这是由于ICO的实践并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反而带来了许多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关键词】股权众筹 投资者 区块链 STO
【基金】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我国股权众筹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SFB4006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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