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创新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思考
2019-03-01分类号:F812.42
【部门】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创新驱动离不开人才驱动。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政策工具对创新的影响不容忽视。本文在分析创新内涵的基础上,从公共品属性、正外部性和风险性三个方面探讨了个人所得税促进创新的必要性,认为现行税制缺少对文化创新的激励、科技创新优惠"重成果、轻过程"不利于刺激创新投资、对创新人才倾斜力度不够、立法层级较低影响了政策的权威性等,建议通过扩大文化创新激励范围、优化科技创新优惠形式、提高立法权威性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
【关键词】创新 个人所得税 税制改革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税收促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政策效应和路径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8BJL068);; 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促进山东省‘全面两孩’落实的财政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7JJJ03);;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教学案例库”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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