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职业性与平民性的双重标准——兼论司法改革与司法评估的逻辑起点
2019-02-15分类号:D926
【部门】复旦大学法学院
【摘要】近20年来司法改革思路的根本性分歧在于司法的职业性和平民性之间固有矛盾的冲突。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多次司法改革来看,大致都是在司法职业性和司法平民性之间的选择。司法公信力作为司法改革的一个目标,同样包含着这对固有的矛盾关系。如何处理好这对矛盾?既关系到改革的顶层设计与举措的合理配置,同时也关系到司法评估中如何兼顾职业性和平民性的双重标准。本文旨在揭示司法改革和司法评估的逻辑起点——职业性和平民性的均衡兼顾。
【关键词】司法改革 司法评估 职业性 平民性 逻辑起点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司法公信力的法理要素与指标体系研究”;;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基本构成”的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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