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享经济下消费者保护之反思
2019-01-21分类号:
【部门】郑州大学
【摘要】共享经济模式的出现,极大的改变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式,依靠制度创新推动社会财富合理分配的传统经济正逐步向新的经济模式转变,越来越多的分享式交易出现在生活中。在新经济优势下,通过借助先合同义务,引入惩罚性赔偿,明确用户信息数据的权利归属,推广集团诉讼等方式,有效弥补共享经济下消费者信息易泄露,产品或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消费维权难的困境,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消费者保护的平衡与共赢。
【关键词】共享经济 消费者保护 利益平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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