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产品版权保护的演化博弈分析
2019-01-20分类号:D913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绿色发展大数据决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摘要】[目的/意义]基于版权保护的演化博弈分析,有助于探究数字内容产品的原创主体对仿冒行为是否具有容忍度,以及不同仿冒水平下实施版权保护的策略选择,对规范数字内容产品市场主体行为具有一定指导意义。[方法/过程]首先借助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原创主体与仿冒主体的利益演化过程,探究版权保护下原创主体对仿冒水平的容忍行为;然后通过细化博弈双方的利润函数模型,探究原创主体容忍度水平的决定因素。[结果/结论]原创主体对较小的仿冒水平存在一定的容忍度,对较高的仿冒水平零容忍。最大仿冒水平容忍度由仿冒交叉收益系数、收益模型常系数、产品研发成本系数和原创主体的产品研发努力水平倍数4个因素共同决定。
【关键词】数字内容产品 版权保护 仿冒水平容忍度 演化博弈
【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服务价值与文化传播评估理论与技术”(项目编号:2017YFB1400400);; 勤信英才项目(项目编号:QXTCPC201706)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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