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和证明效力探讨
2019-01-20分类号:D922.26
【部门】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
【摘要】《注册会计师法》指出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和证明效力,但没有对鉴证作用和证明效力的含义做出解释。审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其中,鉴证作用是指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是对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在总体上的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而证明效力是针对验资报告而言,是指验资报告能够证明出资数额。在诉讼中,一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无法证明会计报
【关键词】证明效力 合理保证 审计报告 证明力 证据能力 《注册会计师法》 注册会计师法 验资报告 会计报表审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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