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事争议司法受案范围研究
2019-01-20分类号:D922.5
【部门】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目前我国高校人事争议存在救济途径不畅的现实问题,高校聘用人员仅依靠仲裁、申诉等传统手段难获充分的救济。问题表现为司法受案范围狭窄,仅限于辞职、辞退、履行聘用合同争议,且法院对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并不统一。究其原因,与人事争议的传统公法属性、聘用合同的性质模糊紧密相关。然而,随着聘用制改革的推进,聘用合同成为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手段,人事争议公法属性不断式微,公民权利保障体系日渐完善。可以通过适度扩大人事争议司法受案范围的立法途径,以完善高校聘用人员的司法救济。
【关键词】高校 人事争议 司法受案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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