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减税、企业税负与企业活力研究——来自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证据
2019-01-15分类号:F812.42;F275.4
【部门】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经济与金融研究院
【摘要】借助2004年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政策,我们发现2004年受政策影响的企业相对于不受影响的企业应交增值税减少了15.0%。然而,增值税减少的情况并未持续到2005—2007年,减税在长期并未成为政府的负担。同时,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减税使企业活力得到显著提升。根据企业人均产值、人均销售收入以及人均利润对税率的反应弹性,我们估算得到拉弗曲线中的最优税率应介于18.3%—23.0%。中国企业税负高于此水平,减税在长期不但不会增加政府负担,而且还能实现企业活力的提高。
【关键词】减税政策 公司表现 最优税率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503280,7177314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7CJY014);;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15A070705007);; 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Z201838);;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A030310548);; 广东省创新团队项目(2016WCXTD001)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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