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净地出让要求导致出让合同不能签订,责任如何认定
2019-01-10分类号:D920.5;D922.3
【部门】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摘要】某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称,竞买成功后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即为交地时间,按现状交地。公告发出后,A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并交纳2亿元竞买保证金,成功竞得该地块后,并于同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载明A公司应于挂牌出让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土地出让金,A公司不以此约定履行义务的,市国土资源局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后来A公司发现竞得土地上有部分地块存在权属纠纷,还未完成拆
【关键词】竞买保证金 挂牌出让 土地出让合同 成交确认书 国土资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