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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审计人员责任思想及其启示

2019-01-10分类号:F239.22

【作者】朱灵通  廖银花  方宝璋  
【部门】江西工程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  
【摘要】民国时期审计人员责任思想主要包括:一是按对象分为对委任人的责任和第三方的责任,按性质可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二是审计责任因审计时间、目的、对象和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三是区分管理责任和审计责任;四是查账员的责任是有限度的,只能提供合理保证;五是国外审计人员的责任不能完全适用我国;六是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七是负有将事实报告给委托人的责任,如发现舞弊而作出伪证,则应负刑事责任。民国时期审计人员责任思想对当代的启示有:学习引进西方审计人员责任思想时要结合中国国情;要从质和量两方面合理界定审计人员的责任;加强道德责任,实现法治和德治的统一。
【关键词】民国时期  审计人员  责任
【基金】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2014)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4GL17);;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L1413)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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