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混合销售应回归兼营行为
2019-01-09分类号:F812.4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科研所 青岛大学文学院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摘要】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划分问题,历来是增值税业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本文在总结归纳税收理论与实务界不同观点的基础上,认为混合销售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兼营行为,其回归兼营行为具有法理依据,且混合销售在实践中造成税负扭曲,提出混合销售应回归兼营行为,并建议在立法中取消有关混合销售的规定。
【关键词】混合销售 兼营 增值税立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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